微信朋友圈是分享日常生活的一个平台,也有部分用户将其利用起来,变成自己卖货的地方。但有些东西可以卖,有些则触及法律禁区。
12月15日消息,日前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文强调: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网络销售活动,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提供服务。
最近全国各地药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抗原)纷纷断货,线上也很紧张,于是有个别人通过朋友圈等渠道私售相关药品。
有律师认为,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果要想经营该产品,需要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私自贩卖是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对于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