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头盔上路罚款200元:深圳交警整治多种电动车违法行为

文明城市 367 0

虽然电动自行车非常方便,用来短途买菜、接送孩子再合适不过,但不规范的骑行往往伴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采取些强制处罚措施来进行保障。

近日,深圳交警发布通告称,还没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要赶紧上牌,交警还持续整治所有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行、冲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1、骑乘电动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两百元罚款。

2、骑行电动车不闯灯、不逆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3、骑行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五百元罚款。

4、电动车应按规定安装号牌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你买电动车时商家赠送了所谓的“头盔”,不建议你在骑行时佩戴使用它,因为就质量而言,参差不齐,且大多数都不合格,最好自己重新购买,同时认准3C安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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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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