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特斯拉诉韩潮侵权案将于7月6日开庭,该案原告为特斯拉(TSLA),被告为韩潮,审理法院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据悉,韩潮和特斯拉结下梁子源于一台二手车,2019年6月5日,韩潮通过特斯拉官方渠道购得一辆Model S P85官方认证二手车,价格为37.97万元,同时特斯拉承诺该车无重大事故、不是火烧/水泡车、不存在结构性损伤。
购车两个多月内,该车多次发生故障、多次进行了维修,所以韩潮怀疑车辆存在问题,并找到了天津当地一家第三方坚定机构,对该车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车辆C柱、后翼子板均有切割焊接,判定为事故车。
该车主表示,其曾与特斯拉商谈通过“原价退车/换车”的方式解决,但遭特斯拉拒绝,所以该车主决定对特斯拉进行上诉。
2020年12月4日,一审判决韩潮胜诉,其获退一赔三,包括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以及赔偿113.91万元。
一审后,特斯拉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意,遂上诉韩潮,进行二审,2021年9月17日,二审判决出炉,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但同期,韩潮也被特斯拉以“网络言论对其构成名誉侵权”进行了起诉。
特斯拉方面有四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的所有侵权内容以及与侵权内容有关的所有评论和回复;二是判令韩潮在个人微博向两名原告置顶30日赔礼道歉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声明;三是判令韩潮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承担二原告的合理维权支出5万元,合计索赔505万元。
将于本月6日开庭的审理就是针对此事,我们也将继续保持关注后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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