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听到“网红”一词会有什么感受,相信不少人会联想到“作妖”,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网红为了博眼球,做出无下限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据@西部决策报道,近日在广西钦州,警方接到网友举报,称一名本地网红发布了一段不系安全带的开车视频,但驾驶人系16岁未成年,并未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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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交警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核查,从而掌握驾驶人信息,并传唤其接受调查。
据驾车人网红刘某某交代,当天驾驶的是别人的跑车,让自己的朋友拍摄了视频,并发布在了某短视频社交平台。
警方告知其已经涉嫌无证驾驶和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最终民警对其无证驾车的行为罚款1500元,对其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同时对她进行了安全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罚款200至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如果无证驾驶者肇事引发伤亡事故,车主还将负连带责任。
在本案之中,由于刘某某未满18周岁,所以警方依法仅对其做罚款和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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