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认为直营要好一点。不过直营需要的金币较多,加盟的话需要加盟费,如果寻找一个好的加盟商还好,如果加盟商只是为了挣4加盟费,那么不好了。
直营店与加盟店的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一样——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互相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有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全部,由总部直接运营、研究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进步更易受到金币和人员的压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规关系不一样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法,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限和义务,由此,加盟店有着相对的灵巧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根据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一样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担保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支持者,一个品牌应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互相独立的。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坐拥全部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超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一样
从经营的周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创造、高科技消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进步形势,应该预见,未来将有再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扩展资料:
直营店是指由总集团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集团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法,直接下令掌管全部的零售店,零售店也一定完整支持总部指挥。
狭义的连锁店只是指RC,RC是一个和制英语(即地道的岛国创造英语),它是指由总集团直接经营的连锁店,这种形态的连锁店在美利坚都是属于连锁加盟店的一环。它的优点是经营完整在总集团的学会之中,缺点是由于完整由总集团出资,总集团叫人经营,在市场的拓展方面较慢,另外由于一些店长也是应聘的,不是卖家,反而经营绩效不如店长是卖家的加盟店。
所谓的加盟,只是该企业团队,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应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花钱市场上,招揽花钱者前往花钱。而且加盟主在创业曾经,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帮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一定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件之获利为齐心全力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一样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担保金以及权限金等。
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殊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有着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往往一般超级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例如,出售有着古典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出众古典美;出售热门、新潮品,店堂装饰出众现代感。同一时间,加盟店提供比很多的商店再多的服务,诸如花钱询问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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