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别人借钱时,即便写有借条,也要认真确认借条有无问题。甚至白纸黑字写下的借条,一小时后就变成了一张白纸。
据报道,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成功办理林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为被害人挽回12万元经济损失。
据悉,2018年3月起,林某多次向朋友雷某借款并出具了一份借条,确认借款12万元的事实。雷某多次催讨欠款无果,便委托妻子邢某将林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林某同意在2019年10月底前偿还借款。
为躲避债务,林某动起了“利用消字笔重写一张借条”的歪脑筋。2019年10月18日,林某以向其父亲要钱偿还借款为由,先行让邢某出具了一份收到林某12万元的收据。
收据到手后,林某拿出事先备好的“消字笔”,重新出具了一份12万元借款的借条。一个小时后,邢某再次拿出借条时却发现上面的字迹竟然凭空消失,后邢某多次向林某索要借款无果。
今年2月份,邢某报警处理,检察官多次向林某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认罪认罚、偿还欠款。2022年12月,林某向法院支付了12万元执行款。经承办人调解,林某向雷某表达了歉意,雷某也在收到法院执行款后,向林某出具了谅解书。
鉴于林某认罪态度良好且犯罪情节较轻,承办检察官进行类案参考后,依法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检察官提醒,在借据书写、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对于合同,尽可能使用电子打印文稿;需要签字和填写票据时,自带签字笔;必要时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对此,网友也议论纷纷:“借钱就是风险,防不胜防”、“肯借给他十二万的人,他居然坑他,格局小了”、“这年头,一个能借你12万的朋友真的比钱更珍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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