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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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

物权法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3、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合同法

▶4、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5、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8、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9、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10、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11、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担保法

▶12、定金

虽然合同里写了定金合同,但是不交定金则定金合同不生效,因为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13、保证的方式

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14、保证债务的从属性

保证债务被称为从债,其存在依赖于主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意思是,如果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了,则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自然消灭。

侵权责任法

▶15、机动车交通事故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好意搭乘的情况下,司机过失造成乘车人受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16、宠物伤人

不管受害人是否故意挑逗,动物的所有人or饲养人都应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只不过,受害人的故意挑逗可以成为动物所有人的减轻责任的事由。

▶17、高空抛物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18、竞技体育受伤

竞技体育中的人身损害除非严重违反规则或故意伤害,否则排除侵权法适用。

婚姻法

▶19、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20、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诉讼和仲裁法

▶21、诉讼时效

除人身伤害、不合格产品、租金、保管物纠纷为一年外,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很多人(包括法学新生)把诉讼时效理解为,某个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不用还了。这是错误的。

如果债务经过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即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如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仍需归还借款。债权并不以诉讼时效消灭而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

▶22、除斥期间

一般为1年,也有三个月的。

经过除斥期间,消灭的为原权利,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这个就比较狠了,即权利本身没有了。如合同的撤销权,在得知合同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3、诉讼或仲裁条款

看过不少合同,在争议条款里面写上「如发生争议,可向XX法院起诉,也可以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条款无效,只能选择其一。

▶24、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彭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违反举证原则。

其他应该知道的

▶25、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在我国,8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6、名誉权

名誉权即公民获得社会正当评价的权利。如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27、隐私权

隐私权即公民对其私人特定的信息有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仍然以小偷为例,公布其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28、劝酒侵权

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9、大学生兼职

虽然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保护,但不能只看劳动法,劳动法只是特别法,没有劳动法我们还有其他的法律可以用。

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是雇佣关系,用民法通则。

不是雇佣关系,可以是合同关系,用合同法。

不是合同关系,可以是侵权关系,用侵权责任法。

保留好证据就是了。

▶30、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刑法

▶31、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也需要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32、没收财产

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

“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以收缴。”

▌如:罪贩张三经营房地产合法所得100万元,非法经营所得10万元。这里10万在判刑之前就会收缴,100万合法所得,在执行刑罚时没收。

▶33、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实际上,死缓不是刑罚,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34、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而且,该罪是危险犯,即不需要任何实际损害结果。出现损害结果,法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6、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37、高利转贷罪

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如果你获利颇丰,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38、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39、关于熊孩子的父母

曾在豆瓣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熊孩子毁了他表姐2w多元的耳机。细节我忘了,但是假设在这类案件中,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40、关于骗奸

有控制辨识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存在因上当受骗而被强奸的情形。所以被骗着睡了就不要瞎嚷嚷了。

普通人在上下属关系被胁迫「潜规则」的,不成立强奸。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军嫂。

▶41、偷自己的东西

如果在小偷手中偷回,是不构成犯罪的。偷回自己的东西属于私力救济。但是如果小偷偷走之后已经转手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取得并占有,你再去偷,涉嫌盗窃罪。

▶42、妨害公务罪

前两天看见一个人在知乎问,他一个澳门的朋友打了警察,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该怎么办。

一般涉嫌罪与非罪的问题,除非律师去调卷,否则很难了解案件的全貌。所以也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像这个打了警察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警察当时并非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是不构成此罪的。另外,如果警察着便衣且未表明身份,过失也不构成此罪。

针对生活中的常见案例,怎么解决呢?

↓请看下文↓

1 借贷篇

Q1 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Q2 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Q3 老公或老婆其中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共同还钱吗?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 你知道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吗?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

2 家事篇

1 小明刚上大学年满19岁,女朋友小娟高三学生年满18岁,他们能结婚吗?

他们现阶段是不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规定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 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严重精神病人)。

3 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

4 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

答案是有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 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6)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 哪些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8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 哪些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0 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

当然是有的。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1 先人生前在遗嘱中将遗产给了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这样合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该份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遗嘱中所列遗产的产权归属于他,被继承人愿意的话,他可以将遗产留给任何人,即使这个人与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12 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剥夺与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且《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享有相同的权利与承担同等义务。

3 房产篇

1 什么是商品房的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 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 广告中所写的“起价、均价、套价”等具体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起价”是该楼盘中最低的售价。一个楼盘中可能只有几套这样价格的房子。“均价”在多层楼盘中多是指2—5层的售价,在高层楼盘中则多是位于6—8层的售价;“套价”则是开发商以每套房子为单位的出售价格,每套房产根据所在楼层及朝向各有不同的售价。

4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一定要兑现吗?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的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这些内容将对房屋的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5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面积缩水是购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根据误差值的不同情况,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卖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未能办下来的,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把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延办证时间,同时明确约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7 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吗?

如果购房者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产是共有房屋,这个事后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购买,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出卖,另一方就无权出卖此房屋。

8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可以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

9 房屋的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出租的房屋?卖掉房屋是否需通知租房人?

房屋业主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在出租的房屋。虽然房屋业主将房屋已经出租,但是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业主卖掉房屋是需要通知租房人的。在卖出房屋之前,业主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的条件下,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的。

10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的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卖了,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房屋因为继承、遗赠等方式换了新的主人,在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4 刑事篇

1 刑事案件中,哪些近家属可以签订刑事委托合同?近亲属的范围?

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 刑事案件中,你知道几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14周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周岁到16周岁犯8种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 醉酒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犯罪,影响刑事责任能力吗?

醉酒状态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犯罪,不影响其应负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吗?

关键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否则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的话,则要负刑事责任。

5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 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相互爱恋、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也算强奸吗?

如是女方不满14周岁,即使女方自愿,法律上依旧按照强奸罪论处。

7 你知道酒驾与醉驾的区别吗?

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的行为人将会面临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罚款甚至治安拘留的处罚;醉驾的行为人将面临以“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指控,将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所以各位朋友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若一旦触犯这些行为应尽快聘请专业律师为自身辩护,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专业律师的介入是自身利益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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